晚报讯 一箱箱水果有序垒放在店门口,居民们正忙着挑选……7日,崇川经济开发区书院坊小区沿街商铺的一家水果店前,人头攒动,好不热闹。记者从崇川经济开发区了解到,春节临近,为满足节日市场消费和群众需求,营造温馨、浓厚的节日氛围,1月31日至2月24日期间,允许部分商铺经崇川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后,适度店外经营和促销。
此前,崇川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对接开心果园、惠民生鲜超市、胡记炒货等水果店、年货店,实地走访、一一勘察、严谨审核。目前,28家水果店、年货店符合条件,签订商户承诺书,在不占道、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店外宣传促销、特色经营等活动,进一步活跃门店经济,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购物环境。
在适度放开店外经营的同时,崇川经济开发区执法人员成立春节期间工作专班,加强市容秩序巡查管理,要求各经营主体在享受临时摆摊便利的同时,也必须严格履行维护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责任,确保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共同维护整洁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通讯员张雯雯
记者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