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1-30
10:30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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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市区烟花爆竹禁放新政今起正式施行。本次调整后,禁放区域扩至5个区,共1100余平方公里,包括春节在内的全年任何时段均禁止燃放。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周密部署,即日起,市级有关单位会同属地严密做好巡查管控。对违规燃放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予以处罚并曝光警示。
此次禁区调整涉及的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均已成立禁放工作指挥部,全面统筹春节期间重点时段禁放“严防死守”工作。崇川区已发布《崇川烟花爆竹临时上交点公告》,公布临时上交点16处,为市民安全处置家中暂存烟花爆竹提供了保障。崇川区、通州区召开春节期间重点时段专项管控动员部署会,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制定下发《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通知》,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海门区制定区、街道两级春节期间重点时段管控方案,并成立7个督导组、15个联合执法组,连续不断开展督导、执法工作。
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1月30日起,崇川区、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全境,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南区域全境和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北以团结河—g345国道—龙盛大道—希望路—亭东大道(城北中心路)—古潭路(桂西路、平双路)—金龙路(g228国道)—通吕运河为边界的闭合区域,海门区海门街道、滨江街道、三厂街道、三星镇、海永镇全境,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禁放区内的宾馆、饭店以及歌舞娱乐场所未履行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并在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随着禁放新政的施行,各地将在除夕、初一、初四、初五、初七、初八等高峰管控重要节点开展“白 黑”加强等级巡控,发动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治安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对人员密集场所、大街小巷、小区内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进行现场巡查。公安机关充实基层巡查警力,对工作中发现、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线索灵敏反应,迅速出警,第一时间做好取证工作,依法予以处罚,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
为确保禁放政策调整首年取得切实成效,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持续开展工作督导,不断提升各地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质态。·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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