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2-16
09:04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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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龚秋瑾)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南通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合力。
《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设置了不同额度的奖励,包括举报畜禽养殖场恶臭排放超标、环评中介机构编制环评内容弄虚作假、企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危害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举报人可通过多种方式提交举报信息。电话举报:12345政府热线,12369环保热线,0513-85158616;来信来访: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办,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信访科;微信举报:关注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通过微服务—生态环境问题举报渠道进行举报;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其他举报方式。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其中,举报特别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作出突出贡献,由此避免重大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的,经查证属实,在报给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最高可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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