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4-13
10:24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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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通讯员 包铃铃 张洁 记者 彭军君)3月26日以来,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对交办环境信访件第一时间分析交办、会商会办、现场核查,确保办理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依法合规。各地对交办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截至4月11日,全市受理的48件信访交办件已初步办理反馈,其中已办结19件、阶段性办结29件;累计责令企业整改20家,立案查处19家,拟处罚金额246.36万元,约谈3人。
“南通如皋市火车站,向东步行约几分钟的工厂,夜间异味扰民,该问题屡次反弹。”3月28日,收到交办信访件后,如皋市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对火车站周边企业进行了梳理,通过大气走航车排查出4家重点涉气企业。
当天,如皋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四家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废气监测。经查,上述4家企业均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相关环保手续齐全。但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到位,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果不佳等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皋生态环境局立即责令企业整改,并对其中一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10万元。同时,如皋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作小组,按照短期和长期分阶段研究制定区域整治方案,明确“一厂一策”整治办法,力争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废气整治工作,彻底解决废气扰民问题。
“南通海门名方塑业有限公司,使用废塑料作为原料,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气体……”4月1日,接到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后,海门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属地政府对该塑业公司立即开展了核查。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车间南侧上方只开设5处注塑机废气抽吸口,未按环评要求做到每台注塑机注塑段上方安装集气罩;自生产以来该企业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的活性炭从未更换,未达到环评要求频次(每年4次);且按环评要求该企业不得从事夜间生产,但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夜间依然在生产。
当天,海门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6万元。4月3日,企业停产整改,目前已更换填充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正在对注塑机有机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改造。海门区三厂工业园区管委会对相关人员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不严不实的问题启动问责程序。
3月30日,收到群众反映南通亚华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原虹闸水利岸线非法建设码头,夜间从事黄沙、石子等装卸经营,污染江边环境等问题信访件,通州区生态环境、通州区交通运输等部门及属地政府第一时间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查处。
经查,举报的企业实为南通祥云吊运有限公司,租赁南通亚华船舶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内西南方向码头及部分厂区进行石子、黄沙仓储经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单位码头吊机不在作业,物料堆场上露天堆放有黄沙、石子等物料。检查发现黄沙物料未在密闭空间内储存,未设置严密围挡和有效覆盖,场地上扬散黄沙较多,扬尘污染严重,且该单位码头未办理港口经营许可手续。
通州区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属地政府督促该单位立即拆除码头装卸设施、设备及船舶系揽柱,所有拆除后的生产设备于4月底前搬离。通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黄沙物料露天堆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要求该公司立即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目前,该公司黄沙物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雷霆出击,迅速落实,南通向环境污染行为“亮剑”。在交办环境信访问题调处过程中,南通始终坚持“四个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在保质保量完成交办件整改的同时,切实做到举一反三,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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