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6-06
08:57
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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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市公安局通报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并公布5起典型案例。
近一年时间,我市公安机关全力打击各类突出污染环境犯罪,共侦办污染环境犯罪刑事案件41起,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92名,执行行政拘留案件36起36人,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工作连续5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雨水井排放重金属物质
2021年7月13日,海门区公安局根据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线索,经缜密侦查,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经查,海门某标准件厂、某五金加工厂、某五金发黑件厂、某拉丝加工厂等4家企业负责人共建了一处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工业废水,后长期通过雨水井向外环境排放含重金属的有毒物质。目前,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篡改出水监测设备系数
通州区公安局根据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线索,经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经查,通州区某水处理有限公司为重点排污单位,该公司管理人员缪某为防止出水总氮、出水总磷数值超标,萌生了篡改出水自动监测设备上出水总氮、出水总磷系数的想法,并授意徐某等人多次操作篡改,从而使设备仪表上显示的数值不超过排放标准上限。目前,犯罪嫌疑人缪某和徐某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超标废水流淌露天泥地
2021年11月15日,如东县公安局根据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线索,经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经查,2021年7月10日至案发,南通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穆某梅私自变更环评工艺,并授意工人王某亮等人使用高压水枪对金属件进行冲洗,产生的废水流淌在厂房南侧露天泥地上。经检测,该废水总锌浓度为476mg/l,远超国家规定的2.0mg/l的最高排放浓度标准。目前,穆某梅等3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021年4月23日,启东市公安局根据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线索,经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经查,启东某公司未按照规范设置危废贮存场所、未将上述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而是随意露天堆放在公司车间前堆场上,并通过建设暗管、委托他人处理的方式非法处置。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黄某兴以及该公司已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余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私设管道偷排有毒物质
2022年1月11日,海门区公安局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经查,2020年8月以来,海门某公司在公司清洗工段底下挖有3个窨井,用私设的管道将窨井及企业生活废水的排放总管相连接,并长期通过私设的管道排放含有重金属的有毒物质。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华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报记者张亮
通讯员李昕蔚 苏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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