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2-04
10:31
来源
南通网
分享
本网讯 (记者蒋娇娇)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市报送的《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条例》的制定通过不仅填补了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的法规空白,也将有利于依法推动我市轨道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条例》将于近日全文发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由南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进行第一次审议,由南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18日第二次审议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表决批准。
《条例》共七章、六十一条,对轨道交通的规划与建设、保护区管理、运营服务、安全与应急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立法项目之一。通过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轨道交通顺利建设和安全运营,对于依法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促进轨道交通资源开发、维护轨道交通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南通日报社 2009-2021 m6米乐app的版权所有
苏新网备2010048
南通报业传媒集团拥有南通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m6米乐app的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3-68218870 邮箱:ntrb@163.com
发行热线:85118867 广告热线:85118892 爆料热线:85110110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